防暴警察,八棍防暴警察vs各种僵尸
防暴警察属于哪个警种!
防暴警察,也就是特种警察,是警方的一个担负某些特殊任务的警种,是警察中的特种精英。专门负责各种特别的危险任务:例如:拯救人质、围攻恐怖分子或有强大火力武器的匪徒等等。特警通常受过特别的严格半军事训练,使用武器比普通警察精良。常见的装备有防弹衣、装甲车、轻机枪、卡宾枪、高杀伤力狙击步枪、催泪弹、烟雾弹、震眩弹等等。
中国公安特警指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的特警队伍,队伍编制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职能与武装警察有所重叠,如:反恐、排爆、反劫持;其他职能:协助其他警种(刑警、交警等)执行设卡盘查车辆、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等任务。
什么是防爆警察、
是防暴警察
中国人民警察防暴部队
由警察、武警等训练组成,通常在维和任务中、反暴制暴、反恐突击、保护重地和重要人物等出现。
高科技武装防暴队
为了更好地执行任务和保障队员的安全,中国防暴队的装备堪称一流。光是一身“行头”已经令人瞠目。他们穿的高帮“防刺靴”,鞋底设有特殊的防护装置,即便踩到竹签也扎不透,而且还轻便、透气。看来不起眼的皮带,其实是超强度的作战腰带。在武装巡逻时,每位民警还要装备一支自动步枪或者狙击步枪、机枪,另外还要带上匕首、GPS卫星定位仪、各式电台、防弹背心、防弹头盔等,胡椒喷雾器、催泪弹也是必备品。特别是在执行防骚乱任务时,防暴队员身上的用高强度纤维材料特制的盔甲刀枪不入,戴上钢盔,拿上警棍、盾牌。这身装备更轻,总重量约在5公斤左右。
别看安全,这身衣服因为材质特殊,穿在身上非常闷热。对此,防暴警察们都做好了“捂痱子”的准备。
防暴队配备精良武器
中国防暴警察配备的轻武器,包括95式自动步枪、95式自动机枪、88式狙击步枪、92式手枪等,和驻港部队的配置一样,都是目前国内的顶尖武器。恐怖分子目前持的武器主要是AK-47步枪。而我国警察防暴队装备的防暴车能防护81式班用机枪子弹,防护等级比防护AK-47步枪的等级还要高。这种防暴车即使轮胎被枪打穿,也能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前进50公里。
联合国维和行动
头戴联合国蓝盔或贝雷帽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受安全理事会派遣,帮助执行和平协定,监测停火,巡逻于非军事区,在对立部队之间设立缓冲区,制止交战,同时通过谈判设法和平解决争端。但维持和平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对立各方的同意与合作。联合国本身没有军队,每次维持和平行动均由各会员国自愿派遣部队和装备,其费用从特定维持和平预算中予以偿还。警察、选举观察员、人权监测员和其他文职人员有时在维持和平行动中与军事人员协同工作。维持和平人员仅携带轻武器用于自卫,而且经常不带武器。他们最强大的“武器”是他们的公正性。他们靠劝告和最低限度地使用武力来排除紧张局面,防止交战。这项工作十分危险。自1948年以来,已有1650多名联合国军事和文职维持和平人员殉职
公安特勤(防暴队)是干什么的
公安特勤(防暴队)的职责:
1.为公安机关提供其他警种不具备的自动火力。
2.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
3.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4.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5.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6.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7.其他应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公安特勤(防暴队)是公安特警的一个警钟。他不但包括了真正意义的特警,里面还有防暴警察、自动枪械特别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统拥有武力的警种在内的机动体系。
扩展资料:
要求
特警队员在队期间需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执行法律;学会在特殊情况下做群众工作的技巧,具备在短时间内缓解、化解矛盾的能力;
进行高难度的体能、技能、战术和野外生存训练及跨区域作战训练,培养专业技术能手,适应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需要;
学习和掌握常用公安业务知识和科技知识,确保特警队员转岗到公安机关其他部门能够胜任工作。训练内容包括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驾驶、通信联络、防爆安检、战伤自救互救等课目,学习高科技警用反恐装备的使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特警
防暴警察是正式警察吗
防暴警察是正式警察。
防暴警察是指在专门组成以压制暴动、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
无论是对防暴警察或是暴乱人潮来说,为了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理由,可以采用特殊的战术或队列以对付无武装人群有时是低度武装,以及,装备了软性的特殊武器以避免增加伤亡,以求最低的伤害。
中国人民警察防暴部队是由警察、武警等训练组成,通常在维和任务中、反暴制暴、反恐突击、保护重地和重要人物等出现,是警方的一个担负某些特殊任务的警种,是警察中的特种精英。
中国公安特警指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的特警队伍,队伍编制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职能与武装警察有所重叠,如:反恐、排爆、反劫持;其他职能:协助其他警种刑警、交警等执行设卡盘查车辆、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等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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